中学生奸杀案,且看五年前的一篇ld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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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1月13日上午9点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15年前的一起中学生奸杀案再审,当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当事人张志超被改判无罪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,宣告撤销原审判决。

张志超今年31岁,获刑前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。年2月,他被警方认为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。次年,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他无期徒刑。他的同学王广超因“虚假证言、包庇”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三年。现在,王广超也被改判无罪。

年,张志超及母亲马玉萍开始申诉,本文记载了母子两人漫长的“申诉之路”。

张志超即将在监狱里度过他的26岁生日。

10年前,这名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,因为被指认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,从而卷入一场奸杀案的漩涡。法院最终认定他犯强奸罪,判处无期徒刑,他并未上诉。

然而,入狱5年之后,张志超提出申诉,表示事情根本不是他干的。

在张志超的代理律师、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李逊律师及其团队看来,原审判决的证据并不扎实。说是强奸,但并未提取到张志超的精液;说张志超事发当天为何待在现场附近,却有3个版本;说张志超用编织袋套住尸体上半部分,而警方却无法解释清楚编织袋的来源……

唯一的物证是一根木棒——这被认定用来插进受害尸体的肛门——但是,对于这个小木棒,既没有提取受害者的有关物质,也没有尝试去提取张志超的指纹。

上级法院驳回了张志超的申诉。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也回应称,案件在某些细节上存在瑕疵,但不影响定罪量刑。

教学楼废弃厕所内发现女生尸体

张志超的母亲还记得,年2月12日是大年初四,张志超凌晨1点多在家中被几名警察带走。

“警察问儿子,你叫张志超吧,还问了出生年月。后来让我去拿个大袄,等进屋拿袄出来,他们已经走了。”张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,当时警察表示“有事情要问他一下”。

张志超一直没有回来。张母数日后打听到,儿子出事与同年级一个叫冯亭(化名)的女生有关。该女生在高一20班就读,已经失踪一个月,其父是临沭县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。

在老师和同学的印象中,冯亭担任班级的文娱委员,学习成绩中上。她性格开朗,交友广泛,书信较多,还有一些笔友、网友。

张母对女生失踪一事有所耳闻。放寒假前,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,张母会后与几名家长一起搭出租车,车上还有人讨论女生失踪的事情。“不知道女生名字,也不认识,跟我们也没关系。”张母在车上并未多问。

据目前所知,冯亭最后一次出现在好友视线的时间,是1月10日清晨。冯亭的一名王姓好友当年向警方表示,她前一天晚上住在冯亭家,这天一大早骑自行车载着冯亭上学。

当天是星期一,按照学校规定,6时15分举行升国旗仪式,之后跑操。当两人到校门口的时候,集合铃响了,王姓女生进校门后急忙把车推向东边的停车场,而冯亭取走了车筐里的两本课本和钱包,径直朝前走。

“推自行车走了有十多米远,我想让冯亭帮我也拿课本,便转头找她。”王姓女生说,这时,她已经找不到冯亭了。

冯亭去哪里了?这在当时成了一个谜。高一20班的班主任告诉警方,在那天学生跑操的时候,他没在队伍中看到冯亭。

早自习在6时35分开始,将近两小时之后,班主任开始上第一节课。他发现冯亭不在教室,“我也没问,以为她身体不舒服,她家人带她去看病去了”,因为冯亭“最近几天感冒了,经常打针挂吊瓶,也经常不上课”。

班主任不知道的是,整整一天,王姓女生都没能联系上冯亭,冯也一直没有回家。

冯亭的家人次日清晨不到8点就赶到学校找人。随后,各班通知同学帮忙寻找冯亭,学校有女生失踪的事旋即传开。

但是,一直到学校放寒假,冯亭始终没有消息。

2月11日中午14时许,学校一名清洁工打扫教学楼3层的洗刷间。她试图进入洗刷间内部一个已废弃数月的厕所,却发现锁无法打开,便找来钳子和扳手。

厕所的锁被撬开了,映入眼帘的是一具趴着的女尸,臀部以下裸露,以上则套着沾有血迹的编织袋。校方旋即报警,经辨认,这正是失踪一个月的冯亭。

10小时之后,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迅速走进警方视野。

被指曾出现在涉案洗刷间门口

张志超被警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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